松桃苗族自治县关于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县关于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再生育审批制度。
附:1、松桃苗族自治县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制度及生育服务登记表。
2、松桃苗族自治县再生育审批工作制度及再生育审批表。
3、委托书样表。
松桃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