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办证)
一、生育登记服务:
1、登记对象:本辖区内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2、所需资料:公民进行生育登记,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登记方式及流程:
①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凭所需资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委会填写《贵州省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相关单位的登记人员立即进行信息登记,并将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与登记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发放《遵义市母子健康服务手册》并正确勾选该生育孩次;
③经核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资料不齐的,不予登记,并当面一次性告知,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