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办流程
第一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明,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登记机关在一个工作日内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机关领取)。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 。
(四)公司章程;
(五)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居证明、租房协议);
(八)股东会议纪要。
第三步: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
第四步:需要后置审批方可经营的,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到后置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