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办理注销流程
办理注销流程。审查证明材料→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注销户口→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需经办民警签字、申请人签字)→收缴居民身份证。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准备材料
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全省未设置统一标准,请电话或当面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收费标准
集体居民户口簿,簿册工本费收费30元;(非农业)城市家庭居民户口簿,簿册工本费收费6元;(农业)农村家庭居民户口簿,簿册工本费收费3元。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全省未设置统一标准,请电话或当面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流程图
1、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所需材料。
2 派出所民警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报批。
3、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报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并修改。
4、修改完成后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后续事宜。
证件领取
由公民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