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贵州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铜仁高新区区直各部门、驻区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高新区的信息公开工作。管委会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补充公开目录包括地区(行业)介绍、政策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
(二)编排体系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的发布机构为铜仁高新区区直各部门、驻区单位。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高新区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7、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18、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trhtz.bohoog.com/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登入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可查找相应分类的政务信息。
2、公众可以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铜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铜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铜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856—8131010
传真号码:0856—8131006
办公地址:贵州铜仁高新区管委会三楼党政办公室
通信地址:贵州铜仁高新区
电子邮箱:gzdxgyq@126.com
邮政编码:554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3、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附件2)。
(四)具体流程
通过网络申请的,由区宣信办工作人员每日定时查看收取后转区党政办处理,两边同时做好登记;区党政办直接收到的,由区党政办直接处理,并做好登记(若送交铜仁高新区门卫室,则由高新区门卫室转交区党政办,两边同时做好登记)。答复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人要求的答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若申请人要求不使用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要做好同步记录工作),若需转大兴街道或其他部门、分局提出答复意见的,由区党政办提出拟办意见,经由分管领导审阅后,转交大兴街道或其他部门、分局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由区党政办整理后向申请人答复。书面与非书面答复,名称使用(包括寄出答复书的邮箱)都必须规范正式。
(五)其他
应主动公开申请较集中的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信息公开指南附件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公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0856—8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