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脱贫攻坚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脱贫攻坚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铜仁市脱贫攻坚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铜仁市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因户施策实施办法》(铜党办发〔2017〕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定点帮扶贫困户因户施策工作,着力改善我市贫困户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其生活幸福指数,力争为贫困户建设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家园,让贫困户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美好生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消除生活卫生安全隐患、减少贫困户致病致贫的基础性工作,与脱贫攻坚紧密相关。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工作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保障贫困户基本民生为底线,以整治贫困户居住环境为重点,以实施改圈、改厕、改灶、改水、室内和房前屋后硬化及房屋维修(即“四改一化一维”)为抓手,结合中央、省覆盖不到的“最后一公里”项目,大力实施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工作,让贫困户生活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一)领导挂帅,分级负责。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是扶贫攻坚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抓落实、乡镇抓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从政策、技术服务和项目实施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建立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落实村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不断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在改造过程中,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取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改造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贫困户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重点突破。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要纳入全市农村整体生活环境改善范畴,并作为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地域情况、资源优势、民族文化特色,坚持因户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四改一化一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工作落地见效。 三、主要目标 根据《铜仁市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因户施策实施办法》要求,2017年至2019年三年完成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改善后的贫困户居住条件应达到庭院硬化、厕所卫生、人畜粪便暴露现象基本消除、排水畅通、饮用水基本安全、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配套、房屋安全经济美观并富有特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重点任务 (一)围绕“四改一化一维”,改善贫困户生活条件。围绕改圈、改厕、改灶、改水、室内和房前屋后硬化及房屋维修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 1.实施改圈项目,推进人畜分居。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贫困户形成科学的畜禽养殖观念,普遍知晓人畜共患病的预防知识,避免居住与养殖同室混杂。人畜同室混居农房要采取通风、空间隔离等措施实施改造。新建农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户要实现畜禽圈舍与厨卧等居住空间分隔。 2.实施改厕项目,消除人畜粪便暴露。通过市委、市政府投入的定点帮扶资金补助一部分、贫困户自行承担一部分的方式,拆除、改造传统坑式厕所和连茅圈,加快推进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户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严禁人畜粪便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要实现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规范粪便堆放点管理,远离水源和居住区堆放,沤熟后应及时使用,防止粪污乱流。 3.实施改灶项目,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改造要保证卫生整洁和防火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异味、防污染、防火措施。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提高热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燃气管道布置和燃气用具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 4.实施改水项目,保障饮水安全。改善贫困户饮用水条件。深入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设施改造配套为主,以新建、扩建为辅,进一步提高贫困户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保护,推进现有城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服务向农村延伸,有序开展贫困户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5.实施室内和房前屋后硬化,解决脏乱差问题。庭院硬化结合庭院绿化,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硬化材料,选择透水性较好的材料铺装,杜绝千篇一律的水泥地。动员贫困户在房前屋后广栽绿化景观乡土树种,使庭院集净化、绿化和美好为一体。 6.实施房屋维修项目,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建立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加快改造步伐,尽快解决贫困户住房破损、漏雨等安全隐患,让贫困户住上放心房。建立并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和施工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引导贫困户提升农房节能性能和居住功能。房屋修缮应与当地民俗相结合,需保持民居原有的传统风貌,屋顶、墙身作细部修缮达到美观效果,整改后实现与村庄整体风貌、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 房安全、美观。 (二)其他基础设施改善。原则上要求中央、省覆盖不到的“最后一公里”项目,主要包括对外交通、村庄至中心村的连通道路、村庄内部的主要道路硬化、打通产业路、断头路、人畜安全饮水、建文化广场、路灯、垃圾池、污水处理等项目要进行全面改善,真正实现道路硬化、环境净化、整体美化。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各区(县、自治县、高新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各类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贫困户生活环境改造目标任务。 (二)市直部门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脱贫攻坚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统筹和调度,指导和督促贫困户房屋维修和改造;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贫困户改厕工作;市农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贫困户改灶、改圈和室内房前屋后地面硬化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督促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水)工程;由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贫困户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检查和督促生活垃圾处理的运行管理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按照脱贫攻坚总体要求进行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卫生计生、农业、水务、住建、环保、城管部门在区(县)住建、扶贫部门的统筹下,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纳为本部门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和宣传动员工作。乡镇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要主动推进、有序开展,形成市级统筹、区(县)协调调度、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申报程序。实行村上报、乡镇审查、区(县)审核制度。首先由驻村干部、定点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根据实际情况,在征求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审查通过后上报区(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补助标准。根据《铜仁市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因户施策实施办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补助标准要求,实施改厕补助2000元/户,改灶补助1500元/户,改水补助500元/户,改圈补助2000元/户;室内、房前屋后硬化补助3000元。房屋修缮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优先纳入“农危改”项目,对达不到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或者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又出现破损需要维修的贫困户房屋分三类补助,一类是屋顶、外墙、内墙都需要修缮的补助6000元,二类是外墙、内墙都需要修缮的补助4000元,三类是外墙需要修缮的补助3000元。改造任务确定后,补助资金按年度计划拨付相关区(县),相关区(县)要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全市脱贫攻坚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落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开展相关培训、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区(县)政府作为“四改一化一维”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因地制宜,扎实推进贫困户生活环境改造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贫困户生活环境改造目标任务。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贫困户生活环境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四改一化一维”工作新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明确工作措施。一是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将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细化落实好督察督办和技术指导的计划要点及分工,各司其责,按步推进。二是要突出以区(县)为责任主体,乡镇为实施主体,积极引导贫困户转变观念,逐步改善居住环境。三是要搞好人员调配,抓好工作培训,确保工作有人抓,监督有人管。 (四)加强督查调度。市级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对各自负责的项目进行专项督查。要采取抽查方式,随机抽取区(县)和乡镇进行实地督查。要加强调度,区(县)以报表形式按月调度,对贫困户的生活环境改善情况、进度,于每月底上报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