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系统工作质量推动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系统
工作质量推动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的意见
黔府发〔2017〕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度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强调,要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深入调研、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近年来,全省政府系统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作中,存在措施不精准、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质量为中心、落实为主线、精准为方略,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用心研究问题、务实破解难题,奋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制定政策,把握导向明确指向
把政策制定作为提升质量精准落实的首要前提,找准政策措施落实的着眼点,推进政策制定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把政策质量关,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度,使政策导向更聚焦、方向更明确、靶向更精准,能更有效落实。
(一)紧盯上级目标要求。将对标看齐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穿政策制定全过程。制定政策前,要认真学习上级决策部署、领导讲话和政策措施,吃透精神要义,把握工作要求,掌握政策制定的标尺准绳。政策文件起草中,要确保政策制定的理念、路径、方法和重要提法、重大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与上级衔接一致,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开创性举措。政策文件出台后,与上级新出台政策内容不一致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涉及原则性重大调整的,按程序废止执行。
(二)聚焦发展难点痛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把情况搞明、问题搞透、措施搞准,增强政策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找准点、对好题,研究设计出实用的新招、实招、硬招、好招,并在实践基础上,推动开创性落实上级目标、制约改革发展难题破解、化解政策执行困难、顺应发展需要解决群众诉求、总结经验形成模式推广等一批破题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总结提炼归纳关键问题和共性问题,尽量做到出台一个政策解决一揽子问题。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强化政策咨询,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含金量。通过书面征询、网上征集、集体会商、研究讨论、听证会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受益对象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集中智慧、集思广益,促进政策制定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参与作为政策制定的必经程序,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顺应民意、体现民意,使政策制定更加贴近群众需要、更加符合发展需求。
(四)确保措施管用适用。加强政策制定前端研究,增强政策前瞻性、操作性,着力解决政策不利落实问题。完善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注重政策研究、评估和审查,对政策出台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对政策效应以及附加影响进行研判预测,消除政策风险隐患;政策出台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性文件在制定中原则上都要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文字表述应言简意赅、主题突出、通俗易懂,不搞“穿靴戴帽”,力戒空话、套话、大话,便于基层准确理解和执行落实。
二、及时部署工作,精心安排落实责任
把工作部署作为提升质量精准落实的关键环节,抓好常规、抓严细节、抓实过程,做到工作同部署、责任同明确、管理同跟进,做到“一环扣一环”,实现目标量化、任务细化、责任岗位化、管理精细化,拧紧任务链、责任链,着力构建全流程精准管理闭合工作机制。
(一)组建工作专班。每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按照“一项任务、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的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单位精干力量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质量提升和精准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专班工作情况负首要责任;牵头负责同志根据本地本部门统一安排,直接负责专班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根据牵头负责同志确定分工,从事具体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跨地区的工作事项,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打破地域和部门限制,组建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厘清工作专班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作战方案。每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四定”原则,制定推进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组织保障,实行“挂图作战”。要将单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一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推进工程化、实物化落实。对能够量化的,要坚持用数字量化,对确实无法量化的,要提出进度要求,做到工作目标更明确、计划更具体、任务更清楚,确保可操作、可考核。
(三)发起任务攻势。通过召开工作会、印发工作任务清单等形式,迅速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推进要求,增强担当意识,凝聚质量共识。常规性工作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任务及目标、措施、时限、要求、纪律等信息传达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重大的要第一时间安排。牵头负责同志要组织工作专班抓紧启动实施,研究分析重点工作面临的背景影响、现实条件、核心内容,熟练掌握推进重点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使每个责任人都能领到工作任务、找准角色定位、明晰质量标准。
(四)建立工作台账。按照适时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开展周调度、月自查、季汇总,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预警管理机制,对工作质量较差或落实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以“红色”标识,采取周调度月报告,重点督查督办;符合质量标准、达到时序进度的,以“黄色”标识,采取月调度季报告,持续推进落实;达到质量标准并完成任务的,以“绿色”标识,做到对账销号。
三、强化政策培训,让干部熟悉政策会操作
把干部培训作为提升质量精准落实的有效抓手,建立工作培训制度,每部署一项重点工作,都要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周密制定培训方案,逐项开展解读,让每个干部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准确理解、正确操作,确保精准落地。
(一)突出培训内容。坚持“干什么工作学什么业务、缺什么能力补什么知识”,培训内容要凸显工作业务主题,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等精神,聚焦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主要围绕决策部署为什么出台、内容和要求是什么、怎么样推进落实三个问题展开。当前阶段,要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扶贫和大数据战略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培训重点,以培训促进工作质量提升和政策措施落实。
(二)明确培训对象。把每个工作专班的同志和本地本部门负责同志、部门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全部作为培训对象。坚持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按时序、分梯次自上而下确定培训对象。条件允许的地方和部门可以适当形式对有关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或同步培训。将分工调整或者工作调动的干部及时纳入培训对象,第一时间安排培训,使其尽快明白熟悉精通分管领域工作的业务政策,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创新培训方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培训,推进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行政学院要紧扣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特别是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突出培训针对性,采取现场教学、送课上门等形式,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学习解读会、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培训。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订单式、个性化网络培训,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共进的培训模式。
(四)提高培训质量。严把培训工作计划管理、过程管控、结果评价三个环节,确保培训质量。要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超前谋划,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师资,拟定培训教案,充分做好培训准备。要制定培训制度,严格培训纪律,对培训对象学习情况实施动态跟踪,提升培训效率。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通过闭卷或开卷测试、现场问答等形式对培训情况实施综合评价,对培训不合格的,开展“补课式”培训直至合格。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偏及时整改
把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质量精准落实的有力举措,打牢督查工作组织、能力基础,改进督查方式,实施精准督查,开展督查问效,发挥督查“利剑”作用,推动各类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一)完善督查体系。构建政府办公厅(室)牵头抓总、督查机构履职尽责、地方和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府督查工作新格局。政府办公厅(室)要切实负起对本级政府督查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作用。政府督查机构在本级政府办公厅(室)领导下工作,负责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面上督查和重点督办,政府督查机构不健全不完善的,要抓紧健全完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抓质量、抓落实、抓督查的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将督查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动。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在内设机构中单设督查机构。
(二)打造督查尖兵。加强督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督查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政府督查机构编制数量及人员配置要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部门和单位至今没有配备督查干部的,要采取专职或兼职等方式尽快配齐督查干部。加大督查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不断优化督查队伍结构。探索建立督查工作专家库,大力选配专职、兼职、特聘督查专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网民等群众代表,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专业评估公司、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督查工作,壮大督查工作队伍。要继续深化开展督查观摩会、督查干部“论见”等活动,办好督查骨干培训班,加强督查业务交流和培训。
(三)加大暗访暗查。主动适应提升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新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和直接深入一线、直接深入现场、直接与政策受益对象面对面了解落实情况“三不三直”的督查模式,推动督查由明察暗访并重向以暗访暗查为主转变、由集中督查向以常态化暗访暗查为主转变。原则上,各地各部门每年组织的本级暗访暗查次数不少于督查总数的60%,其中常态化专项暗访暗查次数不少于督查总数的40%。根据日常工作掌握和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科学确定暗查地点、暗访对象,综合运用领导带队暗访、异地交叉暗访、“回头看”暗访等手段,准确掌握抓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真实情况,推动暗访暗查成果转化运用。
(四)推广线上督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优化和集成整合督查工作流程,推动线上督查全覆盖,提升督查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互联网+督查”,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督查。要加快政府系统督查督办平台建设,将督查事项“一网打尽”,实行督查任务网上交办、落实过程网上监督、落实结果网上反馈,促进工作质量和落实信息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平台无障碍交换,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新体系。充分运用物联网、移动终端,借助工程建设、社会治安等监控网络,探索实施“督查天网工程”。
(五)狠抓问题整改。及时梳理工作中发现的质量不达标和不落实、慢落实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措施和责任三张清单,逐项明确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挂牌督办、实地督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分类施策,及时调整完善不适应质量要求、不利于精准落实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和工作流程。适时开展“回头看”、“再督查”,核实查证问题整改和纠偏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五、严格问责问效,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
把问责问效作为提升质量精准落实的重要手段,精准评判工作质量和落实成效,精准运用评价考核结果,以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一)建立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制定工作质量和落实情况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要完善重大积分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按照督查全覆盖、考核全流程、结果全量化的要求,对提升质量精准落实情况实行科学评价考核,将未达到质量标准、工作要求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扣减相应分值,年底复核汇总工作积分。省直目标绩效办要将省直单位工作积分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各地要比照省级做法,加快推行积分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全部纳入管理对象,将各项重点工作质量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部纳入管理内容,实现积分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全覆盖。
(二)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信息都要及时对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书面通报积分排名情况和负面清单事项,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抓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情况的通报力度,让质量不达标和不落实的人和事无处藏身,曝光于大众视野。鼓励各地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专刊专栏,持续动态通报本地本部门抓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情况。
(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抓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地方,在获得国家激励支持基础上,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给予奖励支持;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的地方,省有关单位要在资金、项目、用地、政策、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各级政府新闻办要加大对抓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工作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追责问责机制。要抓紧研究制定针对抓工作质量和精准落实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问责办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现的敷衍塞责、庸政懒政怠政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核查、再问责的原则,加大追责力度,依法严肃问责。问责处理结果实行公开曝光,同时报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实施督查约谈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相关负责同志约谈责任单位负责同志。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国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