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 投资政策

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发〔2015〕25号

发布时间:   字体:      点击量: 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发〔201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机构:

  现就《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中涉及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

  二、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

  三、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四、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五、《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国务院

  2015年5月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best365备用网址 best365备用网址(碧江区川硐镇尖岩村)

邮编:554300 联系电话:0856-8131006 传真:0856-8131006

黔ICP备1600858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5206000002号 主办单位:best365备用网址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