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新区大兴街道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325号),结合我区2018年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编制2018年产业扶贫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指导思想
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精准扶贫、科学治贫、有效脱贫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益导向,精准投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规范运行,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着力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促进贫困人口创收增收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项目申报原则
(一)公开透明。安排产业扶贫资金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合规审查、公开竞标、社会监督、结果公示、绩效管理”的程序,组织竞争立项。
(二)竞争择优。产业扶贫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坚持“扶优扶强,谁积极支持谁”和“规划先行,调整结构,突出重点,规模发展,推进产业化”的原则,优先扶持积极性高、产业基础好的贫困村、贫困户申报项目。
(三)示范带动。项目的选择要突出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效应,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推进全街道扶贫工作,各社区、村要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允许贫困农户将量化到户的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获取资产性收益。
(四)整合发展。各社区、村要统筹整合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资金,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最大限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五)效率优先。为避免资金积压,造成资金闲置,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备案项目情况为依据,截止2018年12月20日,项目备案率未达到100%的社区、村,不得参与申报,优先支持2018年项目实施情况好、报账率高、备案工作完成好的社区、村。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关要求
各社区、村申报的产业扶贫项目,由区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并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各社区、村在使用管理资金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各社区、村要根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安排资金,各社区、村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用途,否则,区扶贫办将会同财政部门收回资金。社区、村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后,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并把《实施方案》作为资金拨付、报账、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覆盖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得低于项目覆盖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90%,确保完成当年减贫增收任务。
三是突出贫困农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对竞争安排资金,要在处理好区域发展、产业规模、扶贫精准的前提下,尊重贫困村、贫困农户的扶贫愿意统筹申报,实现“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转变。
四是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社区、村完成项目审批后要按要求录入项目信息报区备案,并打印录入信息作为资金拨付凭证,对不按规定备案项目的社区、村,区扶贫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资金作出调整。
五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人对所审批的项目资金负有跟踪问效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人负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社区、村必须支持、配合。
六是运用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测系统,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及时公布扶贫资金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管。执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和“532”报账比例,完善报账手续、简化报账程序、提高报账效率。
四、申报具体要求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额度
1、2018年出列高岩村按100万元额度申报。
2、2018年非出列贫困村(中茶村)计划脱贫的贫困户每户按2万元和每人0.2万元标准(户均不得超过2万元)申报;
(二)扶贫产业申报支持项目
支持项目有生态畜牧业项目、贫困户“精扶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中药材项目、精品水果项目、特种养殖项目、食用菌项目、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扶贫培训(“雨露计划”、干部培训)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精品水果管护等项目。每村要突出1—2个主导产业,集中打造,提高规模效应,鼓励各社区、村根据资源禀赋选择经济发展业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促进区域经济与到村到户融合发展。
五、申报工作相关要求
(一)报名
1、申报时限:2018年1月25日前。
2、报名方式:各村按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一起推荐申报。
3、联系方式:联系人:蒋丽,联系电话(传真):0856—2561755。
(二)申报评审
1、评审时间
财政扶贫项目评审时间:2018年1月25—30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竞争所需材料
参加申报的社区、村报名时发送《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至联系邮箱QQ1048395142,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区扶贫办。
贵州省大兴街道扶贫工作站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