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至 贵州多部门构筑诚信网
“双十一”前夕,贵州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贵州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要求,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或物流体系非法采集、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根据该《意见》,今后,无论是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个人卖家,还是物流企业、快递员都将完善自身的信用记录,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据悉,我省将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电商平台要落实用户身份标识和实名登记制度,对开办网店的单位和个人核实身份,定期更新并依法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交易后实行评价或追加评价,并及时将交易双方互评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等信息记入当事主体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
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建设,探索建立监管部门、商户和消费者对寄递物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寄递物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流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
我省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恶意欺诈、服务违约,以及通过恶意刷单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实现“增信”、“降信”的违法失信行为。
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个人卖家、物流企业等要用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包括遵纪守法、信息真实性、产品质量等情况,并承诺违法失信后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
建立电子商务领域 “红名单”制度,鼓励电商企业申报“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在商贸活动、办理金融业务等方面都给予优先便利。